close

強烈反對屏東縣政府對東港共和新村核發建照

 

十大保留理由

一、共和新村的文化歷史位階極具代表性,無可取代

日治後期1938年為建設南進基地,日本於大鵬灣設立海軍水上飛機場(包括兩支部隊,一支是作戰部隊的東港海軍航空隊,另一支是作戰部隊的後勤工場全名為海軍第61航空廠東港分工廠,當時的水上飛機場全台灣僅有淡水及大鵬灣兩處,歷史戰略地位極重要!如今淡水水上飛機場已是古蹟,大鵬灣卻僅止於歷史建築,其軍官宿舍共和新村甚至完全沒列入文化資產,極為荒謬!),意圖使大鵬灣成為威脅呂宋北部的海空基地,同時選定了現在共和的位置,並抽取大鵬灣的泥沙來填高共和社區原來的漁塭地,在此建造海軍航空隊軍官的宿舍群,故共和新村的歷史位階是與大鵬灣是密不可分的!

二、62棟的日式建築見證戰爭史

全區目前仍保留62棟的日式建築,每一戶都是三十坪甚至上百坪的大宅院,平均屋齡都超過一甲子,不但見證了台灣歷史的一個階段,也是日本面臨未來太平洋戰爭南進戰略計劃的的活教材。

三、是屏東與東港最具特色戰爭歷史文化遺產

東港鎮是百年老鎮,但由於過度的開發下,使得文化資產與歷史遺跡嚴重的消失,東港於日治時期是日本重要的軍事與生活據點,共和的存在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證明,他的消失將會是東港又一個嚴重的遺憾。

四、屏東縣境內保存最為完整的眷村,極具文化聚落保存價值

9512月縣府文化局曾對屏東縣境內十大眷村作過普查,皆認定共和新村是屏東縣境內保存最為完整的眷村,生活機能完備,並於964月向媒體公開表示未來將向文建會提出以文化聚落型式保留共和新村。

五、房舍之外的周邊設備保留完整

除房舍外,當時因應戰爭所留下來的公共設施,如消防()栓,各式防空洞,戰略用碉堡仍完整保留。

六、房舍70年的風霜仍保留完整,建築工法品質值得學習

歷經數十年的風災與地震,這些房舍卻仍保持完整,屹立不搖,可見其建築工法之品質值得學習;而且因為地勢最高,從未淹過水,可成為台灣活的歷史教材,文化地景。

七、擁有日治時期與國民政府的不同文化的建築形式,樣式多元豐富

共和跟屏東其他的眷村最大的不同處在於,他原始的社區結構仍被完整保存,未被過度開發而都市化,他是東港鎮中心一處鬧中取靜的社區,共和社區早年在日治時期謹慎的規劃下,將房舍的階級依官階之大小分為甲乙丙丁戊五等房舍,更於國民政府撤台後又另外增建了聯棟式的克難平房,於此共和社區,就擁有日治時期至國民政府兩個不同時代背景的房舍。

八、東港唯一的人文綠地、後花園

共和社區是東港鎮唯一的人文綠地,對東港人而言無疑的就是他們共同的公園,由於高度的綠化空間,景色怡人,亦有東港鎮的後花園之美稱,這兒提供缺乏公園綠地的東港巿區民眾一處休閒運動的好場所;共和消失將對東港造成環境上、生態上嚴重的損失。

九、共和的高度綠化是東港鎮的都市之肺,更是環保都會社區的典範

由於地球日益暖化,根據國際生態及氣象專家表示,當前最適合人類居住的環境,必須要有三分之二的綠化面積,共和新村在於身處高度開發的東港地區,其社區綠化程度早已達到這個標準,不僅可以成為21世紀台灣未來環保都會社區的典範,更可以以大片的綠化面積,扮演汰換CO2--「都市之肺」的最佳功能,擁有這塊綠地乃是東港人之福。

十、共和文化聚落的保留將大大的提高東港的經濟產值及大鵬灣的觀光內涵

會來東港鎮觀光的人,多半是因為王船祭及鮪漁祭而來,當來自十方八面的旅客來到東港,吃完鮪魚,看完燒完燒王船之後,不會想留下來再多看東港鎮一眼,因為廣大群眾的印象中,東港除了鮪魚、東隆宮就沒有任何值得再去駐足瀏覽的地方了!其實不然,共和新村的保留與再造,提供了更多的文化、飲食與生態的空間,我們一直希望共和能成為一個活眷村的特定園區,借著它既有的地貌特質,及人文環境,我們可以將之打造成為「人文生態花園社區」除能讓旅人多一個來東港的去處(悠閒、鬆放的空間)。更能讓旅人多一種飲食的體驗(眷村的麵食文化)。多一種生活的體驗(眷村生態民宿)。多一種全自然的有機生活(將閒置空間打造成眷村花園)。並連結東港鎮與大鵬灣整體的觀光動線,成為南台灣最豐富的觀光資源。

強烈質疑縣政府踐踏共和文化資產的十一項疑點??

一、文化局玩兩面手法,一面承諾以歷史建築申請保護,另一方面卻違法粗糙否決保存方案

96613日文化局主動建議共和先以歷史建築模式申請保護,並主動寄表讓我們盡快完成填表及房舍登錄。716日,兩位文化資產委員草率的來共和走了一個小時後,730日的審議會議上卻將共和的保留案給封殺了,為何被封殺?標準在哪?沒人知道,從此文化局不曾對共和提出說明,也不再理會共和新村!

二、縣府顢頇,漠視共和在地居民的陳情意見,嚴重瀆職

共和代表去陳情,卻漠視在地共和新村村民陳情意見,縣長室秘書卻以建設局即將發建照,不用再送來縣長室為藉口,完全未針對陳情內容回應,否決了共和居民的陳情建議。

三、12萬平方米的改建案,卻違法不用環評

共和土地12萬平方米,改建是何等之大事,為何沒有確實的環境影響評估就即將草草的發建照給軍方?

四、地質含水量過多,國防部與縣政府卻要蠻幹

共和土地含水量太高,底層是海沙和泥土,土質鬆軟不宜蓋高樓,為何軍方總是只能提出口頭擔保,未來工程品質發生問題,請問由誰負責,縣府是否也該為此簽署法律的連帶保證書以玆負責。

五、攸關東港後寮溪水域的紅樹林溼地生態復育,縣府卻是踐踏生態資源

共和的存滅攸關東港鎮後寮溪等兩條水域的紅樹林溼地生態復育,縣府的態度為何總是坐以待斃,踐踏東港的生態資源。

六、未達四分三的眷戶認證門檻,縣府卻是違法配合國防部將發放建照

共和新村於眷村改建的四分三的認證門檻仍有瑕疵,全案仍在訴訟中,軍方何以能順利取得建築使用執照?

七、國防部違背眷改條例,強行合併改建,縣府卻與其配合,漠視縣民的文化公共財

大鵬村與林邊慈德五村於眷改條例之規定是不能與共和新村合併改建的,為何軍方仍一意孤行,擺明違規在先,卻還是能順利取的建照?縣府的縱容作風令人質疑有官商勾結之嫌。

八、國防部的認證書有違法即不當設計,應重新認證,縣府不能當國防部幫兇

為求審慎與公平,我們一再要求軍方重新辦理認證事宜,不但遲遲無法得到回應,縣府也不願為民主持公道,這樣的作風令人很唾棄。

九、新眷改修正案於1212日頒布,縣市為何政府不主動提出保存計劃,保存南台灣最重要的

    文化瑰寶,卻急著要發建照,是否背後有龐大的利益?
 
眷改修正案已於11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212日頒布總統令,已行之前縣府

不敢保存東港共和新村就是因為沒有經費,軍方會叫縣府拿錢換地,但是眷改修正案通過後,情況大大不同:
條文新規定, 只要縣市政府主動向國防部提出保存計劃,經縣市政府主動向國防部提出保存計劃(例如共和),經文建會和國防部審查通過後,國防部必需把土地建物無償撥用給地方政府,經費來源可由眷改基金支出,縣府只要再做容積率移轉的動作即可,可說是優勢與主導權皆在縣政府手上,何樂不為? 縣府為什麼要白白葬送東港這個先天條件這麼好的歷史文化綠地社區及未來東港觀光事業的籌碼呢?就算軍方執意要改建,可以用台糖地或其他用地來換啊,為什麼一定要蓋在共和?

十、曹縣長以『生態保護、社區營造』起家,卻漠視共和新村保存價值,嚴重違背其核心價值

曹縣長過往以環保生態及社區營造獲得縣民的認同,而進入了縣府,如今大開倒車,以踐踏、摧殘南台灣最重要的日式文化遺產、眷村文化,嚴重背離其核心價值,強烈質疑背後是否有利益輸送,賤賣屏東與全台灣人重要的文化遺產?

十一、縣政府文化局漠視專家的建議

支持保留的審議專家認為共和保留之難,就難在土地有償撥用的問題,顯然是軍方施壓,但1121日的眷村保留新法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且在1212日正式頒布總統令並行文給各縣市文化局,但當共和再次提出申請時,為何縣府的態度是這般的消極?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Ecologyteach 的頭像
    Ecologyteach

    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

    Ecologytea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